我小时候不算挑食,唯独不爱吃葱姜蒜。在东北6年没向葱低头,在西北5年没对蒜松口,甭管大葱小葱、熟姜生蒜。其中小葱的接受度是最高的,汤啊、面啊、粥啊,里头飘着、浮着、沉着,顺口送下肚倒也不太影响用餐体验。有一回和友人吃饭,她看我在撇葱花,我俩便聊起来这个话题。她说她们一家人都特别爱吃小葱,自己家做饭总是会多放一些葱花。那时我才意识到,还是有人喜欢葱的。但姜和蒜就不一样了。尤其是姜,误以为是肉送进嘴里之后,一整顿饭的愉悦感都随着舌尖上爆炸的辛辣味儿烟消云散了。蒜呢,好端端的青菜叶里窝藏了一摊蒜泥,也是很扫咀嚼的兴致。想不明白为啥做菜就非离不了它们了。不过糖蒜例外。所以你看,改头换面失去灵*的大蒜会得到更多人的喜爱。后来自己做的菜实在寡淡,才发现大部分中式菜肴不放葱姜蒜就是不好吃。甚至只要蒜蓉粉丝一起出现在口腔,就仿佛拥有了生蚝扇贝。我也开始替葱姜蒜感到委屈,它们牺牲自己提升菜肴的鲜香味美,却还被嫌弃。老林说我脾气还行,就是有点古怪。比如生病不吃药。是,我不爱吃药,说明书上一次两片的,我就一次吞一片。有一回头疼脑热家里给塞了一堆药带着上学,其中有一瓶说明书上写着:一次20粒。我直接选择不吃。因为我不光不爱吃药,我还懒。那会儿一病病一窝,关系好的同学精神不佳,课上请假回家了。羡慕之余,我也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。等他一再次出现在教室,我立马小药瓶塞给了他。药瓶上写着:一次20粒,一日3次。放学之后他QQ问我:你是不是想*死我。我不爱看病吃药确实是源于亲身经历。十来岁的时候脚底长了疣,旁人非得把它认定成鸡眼,一直照鸡眼处理。长着两三年都不好的鸡眼,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疣长在我脚上,我却连说它是疣的资格都没有。医院医院的说法,说它是疣。咋治呢?液氮冷冻。按疣的数量算钱,没冻到根部复发的话还要重新冻,重新算。钱不钱的反正来都来了,我就想问问疼不?噢,特疼,又不到打麻醉那种级别。说完医生又安慰我说,情况还行,有些人整个脚底板满是疣。还有些小孩抠了jio,再摸摸脸,连脸上都长。反正最后是疼得我龇牙咧嘴还没治好。有多疼呢,当时我爸按着我的jio,他说偶尔余氮喷到他的手,他都疼得打哆嗦。我还愣是一声疼都没喊,搁战争年代我就是受尽酷刑宁死不屈的女英雄。我现在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况,应该是疼得顾不上喊。后来搜遍全网偏方,在偏偏方里锁定了大蒜,再后来我就认大蒜是我的救jio恩人了。早知道是蒜能治好的东西,我又何必浪费两年的时间夜夜关照它呢?那么多人又何必疼得大义灭疣反反复复呢?甚至往脸上喷液氮再留点疤?大蒜说:只能怪我不会说话。
不过至今为止,我虽然认大蒜为恩人,却仍然不能接受徒手吃大蒜。
姜,就真的是心头爱了。作为一个以后投胎再也不想做女人的女人,我发誓我对姜的爱此生不渝,无论是姜片、姜水,还是姜糖。
年底以为小感冒马上就好,结果咳嗽了整整两个月。身体又出现了种种预警,每天抱着喝姜水咕嘟咕嘟的时候,觉得自己马上要起死回生了。以前有长辈和我说,煮姜汤放两碗水,煮成一碗的时候就可以关火了。所以我总觉得现在用电饭锅焖的姜水,未经过明火沸水的翻滚,似乎缺了点烈性,喝下去的一瞬也没有强烈的暖意。却又是刚刚好能接受的。很平静、不喧闹,连热烈的方式都是都是淡淡的。
坚持喝了一周姜水,脸上的零星痘印都淡得快没了,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。反正我觉得姜也救了我半条命。不过我也理智,虽然爱但不能盲目。又是一通搜遍全网,看到有些老中医和状态很好的长者都说有常年吃姜的习惯,我就更加坚定了此生和姜绑定的决心。
以后老了还能和孙辈说:你奶奶养生的秘诀就是每天吃姜。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