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wheat可数不可数,有些网络文章很武断地说“不可数”!但若去查一下COBUILDAdvancedEnglishDictionary,你会发现它被标为variablenoun,即“可数性不固定名词”。
之所以“可数性不固定”,是因为不是名词是否可数,而是名词词义是否可数。我们来看下面几个句子
这个面包是小麦做的![指小麦粉]
小麦在鞋里硌脚。[指小麦粒]
这几株小麦黄了。[指小麦植株]
这块地小麦长得很好。[指具体小麦作物]
小麦是北方地区的重要作物。[指小麦作物的统称]
这个小麦没有那个长得好。[指小麦品种]
上述六个例句的小麦,语义各不相同,但在交流中不会影响理解(如果确实有误解的可能,那么说话人会强调或用更具特异性的表达)。
就汉语逻辑而言,中的“小麦”不可数,中的“小麦”可数。中的“小麦”没必要数(对没必要数的对象,英语也归入不可数)。
我们再来看英语。上述6个例句中的“小麦”是否全部可以翻译为英语的wheat呢?英语的wheat是否也只有上述6个涵义呢?我们针对上述例句逐一分析。
对所指的”小麦粉“确实不可数。不过,在英语中要用wheatflour或flourofwheat,即flour通常是不能省略的。
不过wheat做形容词,则flour可以没有,如wheatbread,因为wheatbread用flour是不言自明的(或者wheat只是强调品种,不是corn,rye等其它原料)。
对所指的“小麦粒”应该可数,而wheat也在词典中确实被释义为Thegrainof...。然而,词典的这个语义是不可数的。这是因为词典按名词的经典场景来解释词义的。小麦经典场景是人类的粮食而不是硌脚的硬物。作为食物的谷粒,典型场景是一大堆,既没必要按粒数,也很难进行数操作,所以”小麦谷粒“是不可数的。
如果真的是“小麦粒硌脚”的语境,那此时的wheat就真是可数的。不过呢,为了避免歧义,说话人对此场景会大概率刻意用grainsofwheat。
上述用法也可在corn上得到印证。corn,如同wheat,作为”谷粒",一般不可数。但是,当corn指"脚底磨出的鸡眼“,则它是可数的。
另外,词典对该义项的释义一般是"thegrainof...",而不是agrainof。若是后者,则为可数,而前者则倾向不可数。
对,“小麦植株”通常翻译成wheatplant,其plant一般不能省略。wheatplant是可数的。
对,经典场景是“地里有数不过来的小麦植株”,这肯定是不好数,而且也没有必要数。
的“小麦”是概念,没有数的必要,所以也不可数。
的“小麦”是品种,这自然是可数的。所有作物的品种都是可数的。